• 101年8月28日勞保局表示,依勞保條例規定,從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日開始,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歲;第十年起,提高一歲,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,直到六十五歲為止(如右圖說明)。47年次可領年紀為61歲(100%)提前5年為56歲(80%),以此類推51年次以後出生民眾可領年紀為65歲(100%)提前5年為60歲(80%)。勞保局表示:『因為延後領,工作年資比較長,投保薪資比較多,所以領取的年金,也會比較多。』。
  • 下列為本人領取勞保老人年金比較98年1月公佈實施可領取金額、年紀及年資與101年8月28日公佈往後延領做比較,假設我是屬於民國51年次以後的民眾投保金額43900元,依據勞保網站的試算表算出金額如下(僅供網友參考):
    98年1月公佈實施 65歲(120%) 60歲(100%) 55歲(80%)
    年資43年 年資38年 年資33年
    月領金額
    35111元
    月領金額
    25857元
    月領金額
    17964元
    101年8月28日公佈新版本 65歲(100%) 60歲(80%) 須滿60歲
    才可領取
    年資43年 年資38年
    月領金額
    29259元
    月領金額
    20686元
    提供勞保網站試算表模擬圖如最下圖,要算出兩者有何差別很簡單,因為年資、年齡不變,只要將出生年度輸入46年次就能算出(98年1月公佈實行)你可領取金額,有興趣可登入勞保網站老人年金試算表網趾:
    http://www.bli.gov.tw/cal/oldPay.asp
  • 『勞保局』新版勞保年金是為以後勞保福利支出早做準備修正以『緩降方式(遞減20%)給付勞保老人年金』:

 

  • 勞保局算計…十年內有資格領取勞保老人年金民眾不受影響,受到影響是十年以後要領取勞保老人年金的民眾,這項減少人民福利制度設計卻不會造成政府與人民的對立,因為51年次以後出生『勞工朋友』只能顧及眼前生活,實在想不到10年20年30年甚至更久生活。勞保局得了便宜還買乖說『延後領不但可多工作幾年而且月領年金會增加。』,上圖領取年金試算表就知道51年次以後出生的勞工朋友有多吃虧。

 

  • 缺點…『立足點不平等』造成47年次以後出生民眾月領金額少領,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政府修法基礎,46年次以前出生民眾是有多繳稅?還是為國家打過仗?結論是什麼都沒有跟我們一樣那憑什麼可以多領?任何制度頒布法規成功與否決定『是否有一次到位』,須知人民福利制度古往今來皆一樣,只要增加人民荷包必受歡迎;反之必被唾棄。

 

  • 因勞保虧損隱藏負債超過7兆以上,若沒有國庫補貼勞保瀕臨破產之日不遠矣!政策還是會變,政府所採取政策除了上述延後給付年鹷,還有就是提高保費、降低所得替代率。不管如何改變倒楣還是年輕勞工,變成保費繳的多領的少甚至沒有保障。勞保基金若是破產,勞保年金採月領3、4年級可能也領的差不多了,5年級生還有選擇一次全部領取機會,至於6年級生及以後的勞工只有自求多福了!
    (以上純屬個人淺見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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